金地开发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请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担当\n---没有顶的露台当阳台出售,业主的安全性、私密性保障在那里?\n\n 2013年9月,我们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开发商上海仲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房合同,楼盘名称“金地自在城\n\n二期”(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祥路518弄),购房合同约定于2015年6月底交房。\n 该楼盘房型原是复式结构设计(即,上下层由一户业主使用),现经开发商将原复式结构的商品房改建以单层出售(即上下层由两户业\n\n主分层使用)。\n 原楼盘复式结构的楼层外立面设计是:一层有阳台,另一层没有阳台的房型规格,现在开发商改建以单层出售后,由于房屋外立面结构\n\n没有相应调整,有阳台的层面直通楼上,竟然没有顶也交付业主使用。现在便出现了上下层安全性、私密性的问题。即楼上没有阳台一层的业主\n\n可以通过南北窗户方便进入楼下业主楼面的阳台;同样,楼下业主也可以通过南北阳台方便进入楼上没有阳台业主的房屋!\n 我们在购房时销售人员明确告诉我们:“房子交付使用时会有解决方案的(交付有顶的阳台与楼上是隔离的),确保有阳台业主的正常\n\n使用”。\n历时将近两年,至2015年6月30日我们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时,阳台的安全性、私密性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基于上述原因,我们业主请问:\n 1、开发商竟然能够漠视业主最基本的上下层之间安全性、私密性需求,交付这样有巨大缺陷的产品?难道开发商最基本的认知常理都没\n\n有?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n 2、该阳台(实质是露台),我们业主是跟真正的阳台一样计算面积购买的,现在购买的阳台却连顶都没有。遗憾的是“上海市松江区规\n\n划和土地管理局”在当时开发商更改设计时,竟然将这个房屋最基本的上下层之间的安全性、私密性常理性问题将其忽略审批通过?这难道是政\n\n府职能部门人员的专业水准问题? \n 我们几百户业主希望政府、开发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解决业主间安全性、私密性和阳台正常使用的问题;解决未来引发小区不和谐问\n\n题的隐患;维护企业的信誉、声誉;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n \n金地自在城二期有阳台的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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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小区安静,绿化挺好。去年11约买了房,搜房红包还没到账,还有没有信用?哪里可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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