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上海二手房>上海教育房>上海市宝山区江湾中心校

上海市宝山区江湾中心校[ 小学|普通|公立 别名:江湾中心小学]

  • 学校地址:逸仙路1321弄1号
  • 学校特色:双语艺术类
  • 学校电话:021-65421751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入学信息登记。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就读幼儿园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至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各镇、街道(学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二)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凡符合居住地登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居住地申请入学(办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就学。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7年须迁入户籍满3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积极做好在本区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凡居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在居住地统筹安排对口入学。

本区户籍智力中度残疾(及以上)、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于6月3日到区特教指导中心接受咨询指导,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随迁子女招生。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来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2017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申请入学儿童的父母一方须持有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须持有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持有连续3年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有效期内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从首次办理日期到2017年6月30日连续满3年)。

申请入学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须持有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申办居住地址与父母一致。2017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四)公办小学验证。5月27日至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学校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随迁子女报名验证时,各学区、镇教委或学校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有效期限进行认真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居住证件进行信息比对。对比对无误,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将验证记录交区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随机抽查。

(一)入学信息登记。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就读幼儿园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至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各镇、街道(学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二)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凡符合居住地登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居住地申请入学(办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

[显示全部]
查看电子版: 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招生简章
学校介绍

江湾中心校是一所全民事业单位的公有制小学,创办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前身为逸仙路中心小学,1980年三门路小学合并至逸仙路中心小学,更名为江湾中心校。学校隶属高境镇政府和宝山区双重领导。原中心校下属有3所村校,随着农村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下属村校相继独立。 江湾中心小学地处宝山最南端,东与杨浦,南与虹口,西与闸北相邻。 江湾中心校创办至今已有近七十年历史,在宝山区高境镇和宝山区教育局双重领导下,薪火传承,桃李芬芳,积淀了较为深厚的人文底蕴,形成了一定的办学特色,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学校是全国基础教育先进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双语学校、上海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上海市学生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宝山区素质教育示范校、宝山区教师发展示范校、宝山区语文教研基地学校、宝山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宝山区绿色学校。

招生范围

国权北路以西逸仙路以东地区、高境四村居委(逸仙华庭)。

入学条件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

学校特色描述

江湾中心校是一所全民事业单位的公有制小学,创办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前身为逸仙路中心小学,1980年三门路小学合并至逸仙路中心小学,更名为江湾中心校。学校隶属高境镇政府和宝山区双重领导。原中心校下属有3所村校,随着农村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下属村校相继独立。 江湾中心小学地处宝山最南端,东与杨浦,南与虹口,西与闸北相邻。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