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计算二手房税费时间按孰先定

房天下上海二手房网  2013-01-24 09:41:00  来源:中新网
[提要]由于在转让二手房时,购买时间是否满5年而在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方面的税负截然不同,因此,在产权证和契税证明时间不一致时如何确认房屋购买时间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昨天,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对此进行了明确,称应按照“孰先”原则确认。

由于在转让二手房时,购买时间是否满5年而在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方面的税负截然不同,因此,在产权证和契税证明时间不一致时如何确认房屋购买时间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昨天,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对此进行了明确,称应按照“孰先”原则确认。

该司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四项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推荐阅读】

3月房价暴涨论再引关注 闵行100万起精装房

月供2000!沪上经典1室1厅

勿盲信路金波 35岁前买得起的10套沪上好房

高端访谈】【大话经纪】【数据】【淘房团】【10网店】【门店风采】【论坛

责任编辑/zengliyun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