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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内容的亮点

房天下上海二手房网  2011-04-12 14:36:00  来源:汉宇地产
[提要]《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于4月11~20日公开征求意见稿。通读该征求意见稿,汉宇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办法》覆盖全面,对于当前问题既标本兼治又不乏人性化措施。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于4月11~20日公开征求意见稿。通读该征求意见稿,汉宇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办法》覆盖全面,对于当前问题既标本兼治又不乏人性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亮点如下:

覆盖全面,办法规范相关各方责权利关系

本次公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仅涉及到租赁关系中涉及到的最主要的房东和租客双方,也包括租赁经纪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甚至在租赁当事人侵害公共利益时,赋予业主委员会怎样的权利也非常明确,相比之前的管理办法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有效解决当前问题,同时具备长远眼光

对于群租、集体宿舍等当前关注点较多的问题,《办法》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和处罚方式,能够有效的解决当前问题。当然,对于租赁活动欠缺监管的问题,《办法》还制定了逐步推行网上签约和备案的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长远方案。相比之前某些只着眼解决当前问题的政策而言,本办法具有标本兼治的整体解决思路,这无疑是政府综合调控管理能力的提高。

明确标准同时兼顾人性化管理

《办法》对于群租行为中改变户型格局予以了禁止,并给出了“承租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的硬性指标规定;同时,对于“居住使用人之间属于父母子女关系(方案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的除外”的规定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

鼓励专业化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办法》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代理经租业务,这一方面是引入了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机构,提高了租赁市场的运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为房地产经纪企业拓展了业务范围,无疑是一举数得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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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qi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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