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上海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审核暂行办法出台

房天下上海二手房网  2010-06-02 08:59:00  来源:劳动报
[提要]昨天,市发改委公布了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发改委为单位租赁房主要审批和核准单位,并要求张江、外高桥、临港新城等六大经济开发区按此执行。由于近期上海就将针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市民意见,市场人士认为,此消息算是公租房将正式启动的“预热”。

昨天,市发改委公布了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发改委为单位租赁房主要审批和核准单位,并要求张江、外高桥、临港新城等六大经济开发区按此执行。由于近期上海就将针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市民意见,市场人士认为,此消息算是公租房将正式启动的“预热”。

暂行办法发至六园区

去年8月,本市出台了《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对在产业园区中建设来沪务工人员宿舍、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造集体宿舍、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市场化租赁住房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市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称,为了为进一步落实该试行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稳妥有序地做好单位租赁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制订了《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管理办法(暂行)》。

此前,本市已有部分企业先行试点单位租赁房。比如,宝钢腾地造“职工宿舍”并租给职工,就曾经开创了单位租赁房的“宝钢”模式。此后,张江园区人才也作为单位租赁房的一种形式,试图解决在沪发展的年轻人的生活问题。随着今年上海“两会”和“两会”的相继召开,各界对于发展公共租赁房、推进单位租赁房建设的呼声渐高。沪上一些经济开发园区都有意推出单位租赁房,解决园区内职工的住宿、生活难题。

昨天这份通知不仅发送到各区县发改委,还发至本市六大经济开发园区管委会,并要求其按此执行。除了已推行单位租赁房的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还包括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洋山保税港管委会,以及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室等五个吸纳大批职工的区域。

发改委为主要审批单位

根据该暂行办法,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单位租赁房项目,本市将采取审批方式。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则采取核准方式。该暂行办法明确了发改委为主要的审批和核准单位。

单位租赁房作为总体项目配套内容一并建设的,统一纳入总体项目一并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不再单独审批或核准。

市发改委表示,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单位租赁房建设单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进一步落实项目规划、环保、资金等前期工作,附送项目建议书批复、相应规划、环保部门审核意见以及项目资本金证明,以及其他文件。委托其他单位建设项目的,需提供受委托单位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和委托协议。

“预热”公共租赁房建设

昨天市发改委此份通知的公开,让市场对上海公共租赁房即将启动的预期变得更为浓烈。

在今年上海两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就曾介绍,公共租赁房包括了廉租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的租赁房,也包括了单位租赁房。他认为,单位租赁房满足了青年职工和来沪务工人员的过渡性需求。其中,核心问题是“只租不售”,将来不能和市场房互相流转。市场也普遍认为,在公共租赁房中,最为重要的单位租赁房,将打破户籍的界定,受益群体将主要是外来人才及务工人员。

正是在此次两会上,上海首次传出了公租房建设意见将于今年二季度公布。但二季度以来,这份意见却始终未曾露面。记者昨天获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已制定了《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将于近期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因此,市场人士认为,发改委对单位租赁房项目审批和核准问题的明确,也是一次对公租房征求的“预热”。

>>>轨道换乘站实地看房记精选汇总

>>>热点 精品房源专题汇总

>>>上海二手房_搜房网特别关注新闻

责任编辑/huanghui.sh.esf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