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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送精装修? 工商:房产商宣传承诺应公开透明

房天下上海二手房网  2015-02-15 19:04:00  来源:淄博晚报
[提要]“购房送价值1000元/平方米精装修!”像这样的广告在房地产营销战中屡见不鲜,可装修的实际价值是多少,消费者往往是雾里看花。昨日,周村区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因购房送装修引发的群体性消费纠纷。

“价值1000元/平方米精装修!”像这样的广告在房地产营销战中屡见不鲜,可装修的实际价值是多少,消费者往往是雾里看花。昨日,周村区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因装修引发的群体性消费纠纷。

纠纷:千元精装修,价格却不透明

“当时买房,就是冲着开发商在报纸上宣传销售价格含每平方1000元的装修费用。可交房了,咋看这种标准的装修也不值1000元/平方米。”“我们没有别的要求,起码让我们知道材料价格,心里有个数吧。”连日来,10来名消费者来到周村区消保委投诉,购房房产商承诺的购房000元/平方米精装修费实际却出入较大。

记者了解到,2013年以来,周村某房地产公司与300余户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前期宣传中,通过宣传彩页、平面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等向消费者明示在销售价格中含每平方米1000元的装修费用,在装修时,开发商设立了工法板房,公开了装修使用的材料,但并未公开装修材料价格,部分消费者认为房屋的装修费用远没有达到承诺的标准,于是要求开发商公开透明。开发商却以商业机密为由,回绝了购房者的要求。数10名购房者联名到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调解:价格公开明示 消费者可对照监督

经周村区工商部门调解,开发商承诺按照房价中包含1000元每平方米装修费用的标准履行合同并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定期开放工法板房,对装修所采用的产品的具体材质、型号、性能等信息在工法板房中予以明示,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书》等材料对消费者予以告知,消费者对相关内容可拍照留存对照、监督履行。

“一般情况下楼盘的广告和宣传资料只是邀约邀请,不属于合同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次投诉中广告是开发商就商品房销售价格所做的具体确定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视为合同内容,所以开发商应履行承诺。”周村消保委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责任编辑/pengji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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